23年4月份广东城镇居民电价如下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表一户从接月计费电价收费改为按年收取计费电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以下的,每千瓦时0·538元。
第二档,年用电2761度一4800度部分的,每千瓦时0·588元。
第三档,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的,每千瓦时0·838元。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门诊慢性病(一类、二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二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同时患有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慢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