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未结案时是否可以变更使用性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未结案时可以变更使用性质,那么在符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或者变更使用性质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合同的履行,那么就需要等待保险结案后再进行变更。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保险标的本身的情况。例如,车辆保险中的使用性质是指车辆的使用目的,如果车辆的使用目的发生了变化,那么就可能会影响到车辆的使用安全,从而影响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等待保险结案后再进行变更。
总之,在保险未结案时是否可以变更使用性质,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律师。
是合法的
保险权益转让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保险理赔权益是一种合同权利,是基于保险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有条件的,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的转让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转让。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可以转让其在保险合同中的权益,但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金,这一权益是不可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