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可以由业主自行交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维修企业代收代缴。通常,在购房合同中会有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约定,你可以在合同中查看是否有相关条款。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咨询小区物业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缴纳方式和流程。一般来说,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缴纳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非财税账户),由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监管。
具体的缴纳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你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