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营运”变更“营运”性质,需要提交机动车车主身份证明,行驶证,产权证,和交通局出具的《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可以委托代办,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注:此项业务需查验车辆,请将机动车开至查验处查验审核并打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客货运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
当车辆变更户籍所在地时,为了保障保险的有效性,确实需要对保险进行相应的变更。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了解保险公司政策:首先,需要联系所购买的保险公司,了解关于车辆户籍所在地变更后保险变更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确保提前了解清楚。
准备必要材料:在办理保险变更时,通常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这可能包括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变更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等)。确保这些材料齐全并准备妥当。
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点或指定的办理地点进行保险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更新保单信息:保险公司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申请,对保单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这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车主信息以及保险责任等。确保在变更完成后,仔细核对保单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注意保险期限:在办理保险变更时,还需要注意保险期限的问题。如果保险即将到期,可以考虑在变更户籍所在地的同时续保,以确保车辆在整个过程中都有有效的保险保障。
总之,车辆变更户籍所在地后,务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这不仅有助于保障车主的权益,也能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
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偿,处理如下: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超出商业险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