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采购目录: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其中:全省联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为“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公务用车(含乘用车和客车)、机动车保险服务”8项。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均为30万元(含,下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下同)。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400万元(含,下同),其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
集中采购的十大利可以总结为:
1、创造更好的质量和服务;
3、减少采购结算成本;
4、减少管理费用;
5、提高采购效率;
6、改善供应商关系;
7、提高技术和产品水平;
8、减少有形和无形的风险;
9、缩短交付周期;
10、实现更大的节省。
集中采购的十大弊处主要包括:
1、行业标准可能不完善,可能导致重复购买或买到低质量产品;
2、可能存在质量控制问题;
3、可能存在价格不透明;
4、可能会引入新的风险;
5、可能出现过度集中采购,影响市场竞争
6、可能出现缺乏充足的供应商;
7、可能存在计划不可预测的变化;
8、影响财务状况;
9、可能让部分厂商产生不公平的感觉;
10、给供应商带来了更大的业务压力。
应包含以下内容:
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行动的有序开展。
重点任务和整治措施: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工作要求:对参与行动的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等。
保障措施:为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需要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技术支持、物资保障等。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行动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具体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行动的有效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