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承担网络舆情监看工作,向各街镇、部门、单位通报预警反馈相关情况;
(二)承担协调、指挥调度全区互联网应急响应值班值守工作;
(三)负责各网站、平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四)参与研究起草信息化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五)承担网络安全运行监测及研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