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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和企业社保如何对接
时间:2025-05-13 02:33:30
答案

事业和企业社保的对接,主要是将原来企业的社保转入新入职的事业单位。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前提条件:参保人在原参保地(企业)已办理减员手续,并在新就业地(事业单位)参保缴费。

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事业单位)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

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参保人员的信息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如果符合,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原参保地(企业)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基金

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基金后,会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在办理转移接续时,参保人员不需要返回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此外,从2014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全面实行社保缴纳,与企业的社保制度并轨,都纳入了城镇职工社保体系。因此,从企业考入事业单位后,只需将原来的社保缴费手续等资料交给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他们会负责办理相关的转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之前在企业的缴费基数可能比较低,可能会对退休金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总体上来看,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按照工资总额进行缴费,缴费标准相对比企业高,因此总体上的退休金应该会比企业高。

事业单位鼓励离岗创业的文件
答案

《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文件。

文件全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

事业和生活的祝福语
答案

以下是一些关于事业和生活祝福语,可以用于各种场合,向亲朋好友、同事或合作伙伴表达美好的祝愿:

事业祝福语:

愿你的事业蒸蒸日上,步步高升,前程似锦,一帆风顺!

祝你职场得意,业绩突出,不断突破自我,实现更高的成就!

愿你的才华得到充分发挥,得到更多的机会和挑战,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祝你事业有成,名利双收,家庭幸福,人生美满!

愿你的工作充满乐趣和成就感,每一天都充满激情和动力

生活祝福语:

祝你生活幸福美满,家庭和睦,健康平安,快乐无限!

愿你的每一天都充满阳光和喜悦,享受生活的美好和精彩!

祝你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梦想成真,生活越来越美好!

愿你的生活充满爱和温暖,拥有真挚的友情和亲情,感受生命的力量和美好!

祝你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平安顺遂,生活更加精彩!

这些祝福语既简洁又富有感染力,可以表达出对亲朋好友、同事或合作伙伴的美好祝愿和关心。在适当的场合使用,可以增进感情,传递正能量,让彼此更加坚定前行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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