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离任村干部的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中提到,对于在村居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著的离任村干部,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其中包括在卫生、教育、农业等方面有显著成果,社会稳定工作出色,经济工作有较高贡献等。此_
原因是离任村干部不再承担工作责任,仍然享受补贴不符合政策法规,并且不利于完善村级管理队伍的建设。
此外,该通知也加强了对村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推动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只针对离任村干部,对于现职村干部的补贴政策并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