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如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75%。
2020年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
领取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