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不批社保应由个人承担。
解释在中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是由单位和个人合作参与的。
单位需要依照法规进行扣除并代收,而员工也需要缴纳自己的一部分。
如果提交辞职报告后单位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个人的社保账户便就会处于“未备案”或“停贴状态”。
此时就需要员工自行处理并为自己的社保缴纳。
由于社会保险涉及范围广泛,涉及到领域复杂,个人在辞职时应该提前了解清楚自己的社保所处的状态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处理自己的社保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您提交辞职报告后未被批准,您仍然是该企业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仍应该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在您辞职期间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该企业应当要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在您辞职后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并追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社保费用,相关部门会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处理。
一般情况下,辞职生效后可以根据公司规定安排离职手续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可能因公司规定、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交辞职报告时与公司 HR 或上级领导沟通好离职手续的办理时间,以避免耽误办理离职手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