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院欠费停药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危重症,是危及患者生命的,医院需要保证基本医疗,欠费达一定金额,医院是可以停药的,目的就是对那些不支付医药费或者拖欠医药费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如果说一般的病人,拖欠着医疗费不给,而医院却继续为其治疗,那么长此以往对病人和其他的人都是不利的。
1.
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地方病及特种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技术人员);
2.
药剂人员(包括中药、西药技术人员);
3.
护理人员(包括护师、护士、护理员);
4.
其他技术人员(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等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