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对于上海社保缺两年是否可以一次性缴清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首先,根据上海地区现行政策,不允许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成所需要年限的费用。如果想在正常办理退休,就需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15年建立自己的社保账户,然后逐年交费,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其次,如果参保人员中断社保费用的缴纳,会暂停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在缴费年限符合一定规定后,参保人员就能继续享有相应的社保待遇。
综上所述,对于上海社保缺两年是否可以一次性缴清的问题,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者专业的社保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1、一般情况下,退休前,社保个人账户是无法提取的。社保不是你想参加就参加,想退保就退保的一件事情。
2、但是,如果满足了下面的这些特定情形,社保费是可以退还的。
第一种情形是,如果你要等到达到退休年龄,你的社保缴费不足15年,那么就可以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这个时候,个人账户储存额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二种情形是,你缴纳几年社保,出国定居并放弃国籍,那么,你就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进行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然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三种情形是,缴纳了几年社保后,人突然死亡,社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余额中个人缴费本息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