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结论:不足以判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解释原因:仅凭卖卡2张和流水600万获利6000元的信息,无法判断卖卡的来源和用途是否合法,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例如,卖卡的来源是否涉及非法渠道,用途是否涉及洗钱等违法行为,以及获利的方式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等。
因此,需要更详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内容延伸:在实际判案中,需要确保证据清晰、合法,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权利和证明责任,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过于片面而导致错误的判决结果。
2. 因为卖卡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赌博行为,而且参与者的流水金额高达600万,获利也是非常显著的,这更加证明了这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3. 如果发现有人从事这种非法的赌博行为,应该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