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位和车库的管理机构
1. 由物业服务公司或独立的管理公司负责车位和车库的租售管理,负责车位和车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设置一名专职的车位和车库管理员,负责车位和车库的分配、管理、维护、收费等工作。
二、车位和车库的分配
1. 将车位和车库分配给所属住户,并进行明确的标识。物业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车位和车库。
2. 对于物业缺乏车位和车库的情况,可以考虑采用隔壁停车场和建筑物间设立停车位等方式增加公共车位。
三、车位和车库的收费
1. 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公正合理的车位和车库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品质、设施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2. 物业公司应定期公示车位和车库的收费标准,并公示中的具体车位和车库价格。
3. 确定收费方式,可以按月、季、年等方式收取停车费用。
四、车位和车库的使用权
1. 持有车位或车库的住户或单位享有车位或车库的使用权。
2. 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使用规定,禁止非业主或租户使用车位或车库。
3. 建议设置规则,方便业主车和租户车分别停放,并有助于维护社区交通秩序。
五、收费和罚款管理
1.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和租户收取车位和车库租金,并及时记录缴费情况。
2. 对于未按时缴纳停车费用的住户,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来管理。
3. 物业公司应合理制定罚款标准,并及时向业主和租户收取罚款。
六、车位和车库的维护管理
1.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车位、车库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及时修缮维护。
2. 对于车位和车库的损坏和设备故障,业主和租户应及时报告,以便物业公司及时处理。
回答:
山西省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对于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客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9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