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立项与授权,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授权,是对已立项的审计项目进行实施前授权。
2、审计准备,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
3、初步调查,开设审计座谈、实地考察等调查工作。
4、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根据有关业务数据进行计算及分析。
5、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在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技术详细审查。
6、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数据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7、出具审计报告。
8、后续审计。
9、审计评价。
10、归档审计档案。
内部审核有时也称为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审核的对象是组织自己的管理体系,验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的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在运行。
它为有效的管理评审和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信息,其目的是证实组织的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
在许多情况下,尤其在小型组织内,可以由与受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证实独立性。
目的:
2.组织管理者自身的一种管理手段;
3.组织履行国家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种方式;
4.组织对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不断改进的一种途径;
5.组织进行内部审核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在外部审核之前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1)进行价值管理。内部审计人员从经济性(最低的成本)、效率(资源的最好利用)、效果(最佳的结果)三方面关注公司的资源使用情况。
(2)企业信息系统的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判定公司信息系统是否为报表编制提供可靠的信息,是否有有效的内控制度降低错报、漏报的风险。
(3)开展项目审计。内部审计对具体特定项目进行审计,例如建立新的信息系统、开设新的生产加工区等。内部审计负责鉴定项目的目标是否能实现,项目是否按计划有效的运行,并从运行项目失败教训中总结经验等。
(4)进行内部财务审计。这是内部审计部门传统上的主要工作领域,例行性的检查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记录与支持文件,以减少错误与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财务数据进行趋势分析等。
(5)开展经营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采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经营部门开展经营审计,检查与复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可以进一步提高业绩与改善管理的建议与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