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暂缓执行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暂缓执行。如果决定暂缓执行,异议人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异议,否则执行法院会恢复执行。
因此,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暂缓后,可以在30天内撤销异议,否则执行法院会在30天后恢复执行。
执行异议暂缓后,恢复的时间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异议暂缓是因为申请复议或者上诉,那么恢复的时间就要根据复议或上诉的时间来确定。
如果暂缓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执行中施工、债务人入狱或翻盘等,那么恢复的时间也是根据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当异议被解决后,法院会尽快恢复执行。
案外人的录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录音作为一种实物证据,可以记录下相关人的真实陈述或交流内容,可能成为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
然而,录音的证明力还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录音的合法性、完整性、可信度等,也需要与其他证据进行印证。
此外,法庭通常会根据法律法规对录音证据进行认定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充分的证明力。
因此,虽然案外人的录音能提供一定证据,但不可忽视其他因素的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