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交通事故头部伤口伤残鉴定的标准主要是基于《人体伤残与评定标准》国家标准,其中涉及到头部局部的伤残评定原则如下:
1. 头皮伤残评定:
头皮伤残分为轻、中、重度,评定时需综合考虑头部受损范围、伤口深浅、切口长度、缝合次数、愈合情况和植皮等因素。
2. 颅骨骨折伤残评定:
颅骨骨折伤残分为轻、中、重度,评定时需综合考虑受伤后颅骨和颅内结构的变化情况,如颅内血肿、脑挫裂伤、脑震荡等。
3. 面骨骨折伤残评定:
面骨骨折伤残分为轻、中、重度,评定时需综合考虑面骨的受伤情况,包括中颅窝、眶下、颊骨、上颌、下颌及鼻骨等处的骨折情况。
评定标准还应考虑影响伤者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需要指出的是,头部伤残的评定标准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应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并由职业资格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标准主要参考《人体伤残评定标准》(GB/T 16449-2019)第6部分:颅脑损伤评定标准。
根据该标准,颅脑损伤分为三类:轻度、中度和重度。头部伤口通常属于颅骨骨折或颅内出血等损伤类型,具体的鉴定标准如下:
1. 颅骨骨折:按照受损神经和骨折部位的不同确定伤残程度。
2. 颅内出血:根据大小、位置和对神经功能损害的影响程度划分不同的伤残等级。
3. 颅脑挫裂伤:按照受损范围、脑功能损害程度和伤后恢复情况等因素进行鉴定。
总体来说,头部伤口伤残鉴定主要考虑损伤类型、受损程度以及对人体功能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从而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具体细节需要根据各地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