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省人事厅。
评审机构有:省教育厅组建的教师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未具备正高职称评审权的普通本科院校教师正高职称、成人高校教师正高职称、高职院校教师高中级职称、民办高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中专教师高中级职称、省直单位附属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高等院校组建的教师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组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教师职称中的几级几档是指教师职称评审中的等级和档位。教师职称评审通常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若干个档位。
以中学教师职称评审为例,初级职称包括二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中级职称包括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教师和副高级教师。每个等级内的档位通常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学历、教学业绩等因素进行划分。
例如,一位中学教师的职称可能是“一级教师”,那么他/她的职称等级是中级,档位可能是“一级教师一档”或“一级教师二档”等。不同的档位通常对应不同的薪资待遇和职务晋升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档位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
教师职称公示期满并不一定意味着通过,还需要看公示期间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常情况,一般会发布红头文件,宣布职称通过。如果有人在公示期间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重新审核资格信息。如果举报信息被证实是诬告,则不会有变化;如果举报信息属实,则会取消相关人员的资格。
教师职称评审通常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公示名单只代表当地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最终结果还需要由高评委会再次评审,只有通过了高评委会的评审,才能最终获得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