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分手前给对方转账了一笔钱,那么要不要要回这笔钱,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这笔钱是你主动给对方的,而且没有任何书面的借款协议或者借条,那么这笔钱就是你自愿给对方的礼物或者赠与,你就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归还。
但是如果这笔钱是你们之间存在书面的借款协议或者借条,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对方归还这笔钱。不过,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你先通过和对方沟通,尽量和平解决问题。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可以要回,在司法实践中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是赠与。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转账的钱不可以要回。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恋爱期间的转账,不足认定是借款,属于一种自愿行为。除非给您转账的时候,有备注的借款,不然的法院不会判定您归还的。
恋爱期间一切行为属于自愿行为的,只要没有备注是借款,或者你们聊天记录没有证明为借款,都是不具备偿还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