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尚未缴纳社保的那个阶段,未缴原因一是国家尚未执行缴纳养老金制度,二是有些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或省直,央企等)决定的。一般全国普及缴纳养老金的时间为1994年,最早为1992年,最迟为1996年。在这之前的工作年限均视为同等缴纳养老金年限,并计算为视同缴纳工龄。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中,确实会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以外,根据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一定的缴费年限计算。
例如,对于一些特定群体,如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他们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能较短,但是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给予相应的视同缴费年限,用来计算其过渡性养老金的数额。
因此,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中,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