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具体所需材料为:(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沈阳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常住人口增加96万 流动人口为234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95.32万人,流动人口为238.68万人.从今年1-8月份来看,沈阳市净流入人口数达9.3万人。今年全年沈阳有超过13万的净流入人口,且人口流入结构以大学生、技术人员、商务人士为主。
1. 申请人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 A、B、C、D 类人才。
2. 申请人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 2 年。
3. 博士生年龄不大于 45 周岁,硕士生不大于 40 周岁,本科生不大于 35 周岁,大专生不大于 30 周岁。
4. 在沈阳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5. 租赁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 A、B、C、D 类人才;
b. 除以上四类人才之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 2 年,且博士生不大于 45 周岁,硕士生不大于 40 周岁,本科生不大于 35 周岁,大专生不大于 30 周岁。
6. 申领人才公寓免租(房租)补贴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a. 在沈阳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b. 租赁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