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开广州生育险官方网站(例如广州社保网)。
2. 在网站首页或相关菜单中找到“报销明细”或类似的入口,点击进入报销明细页面。
3. 在报销明细页面上,可能需要进行登录,输入您的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 登录成功后,您可以查看到您的报销明细信息。
5. 在报销明细页面上,您可以根据条件选择特定的时间范围和报销类别(如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分娩费用等)进行筛选,以查看相应的报销明细。
6. 系统将显示您的报销明细,包括报销日期、报销项目、报销金额等详细信息。
7. 您可以打印或导出报销明细,以便进一步查阅或备案。
请注意,具体的广州生育险报销明细查看方法可能因不同的网站或平台而有所差异。建议您登录广州生育险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报销明细查看方法和指引。
1、手术之前参保人填写《广州市生育保险异地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
2、参保人所在单位到所属医保分局办理申请手续;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过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婚晚育1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个7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